2009年4月13日星期一

朋友的朋友



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棒,身边认识的都是货色不错的朋友。
所谓的货色,就是指耐操、耐玩、耐疯、耐独立~

有时候觉得《朋友的朋友》,也可以变成超级好朋友!!
我的世界虽然很多朋友,但却很少透过《朋友的朋友》而变成好朋友的。
多属靠自己单身作战去认识新朋友,最后才成为好朋友的。

朋友的朋友,很多时候发觉人脉都是透过这五个字而拓展开来。
毕竟目前能够在社会混得很吃香的人,
多属人脉很强,而且一旦人脉强的话,那就是优势的象征之一。
但放心,我没有国王的特质,所以我不会利用人脉进行任务。

最近开始用双脚双手来数数自己身边的好朋友,
嗯~ 大家相处了一阵子却不曾会吵架的还挺多的

要认识《朋友的朋友》,不用顧慮太多。
所以不会主动去网上认识朋友,
反而习惯从朋友群中挑选适合的朋友当朋友。


只要用自己的手牵着旧朋友的旧朋友而变成我目前新朋友的朋友,
( ↑ 感觉好像很复杂似的)
來把整個世界的陌生人串在一起好了。
很酷吧? 对,这是我最近想要列為新人生的目標之一。
来来来,要牵手的快点过来,
说不定牵牵手最后就连《心》也被牵走了,呵呵~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